第二此动迁政策
已回复2013/6/24 16:35:30
我们家是在1995年时,由卢湾区普安路(靠近淮海路)被拆迁至梅陇。当时我们的房子是使用权房,户主是我母亲。包括我母亲共有5个户口。分别是母亲,父亲,哥哥(32岁,未婚),姐姐(30岁,已婚),我(22岁,未婚)。分配给我们5个人2套房子。每套房67平米(建筑面积);两套房大小一样。一个1楼,一个2楼。
1楼户口本上户主名字是我母亲。我和我姐姐名字也在1楼户口本上。
2楼户口本上户主名字是我哥哥。我父亲名字在2楼户口本上。
在2001年我母亲用工龄买下1楼房子产权。产权证上只有我母亲一人的名字,我和我姐名字都不在产证上。我在2002年把户口从1楼迁出,我姐在2008年把户口从1楼迁出。
在2006年我哥哥用工龄买下2楼房子产权。产权证上只有我哥哥一人的名字。
现在问题是这两套房子由于是危房又要面临拆迁。
我问:
1) 我和我姐是否可以以原来动迁时,我们是有动迁分配面积的,要求分房,要求动迁组给与独立分房。因我们原来分配的面积都混在一起,我们从父母那儿也不知道我们姐妹俩第一次动迁安置面积究竟是多少。
2) 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知道我们原来分配了多少面积,我们此次是否可以和我们父母和哥哥分开要求分房。
3) 我想问第二次动迁的政策是怎么样的。
具体动迁政策还是要向拆迁办了解。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6/30 22: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