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
已回复2014/10/15 8:49:56
08年8月,我到一家公司应聘,签了一年的劳动协议,公司刚开始创业,公司困难工资开不出来,老板说到深圳去发展,工资先欠着,以后补,并口头允诺公司股份.此后公司业务慢慢好转,因其中公司其他股东的原因,一年后没有再签劳动协议,但一直在作帮老板工作,后第三年又重新签劳动协议,公司正常开始发工资,到今年老板欠我17个月工资,另前两年没缴纳社保,08年签的协议丢失(但有人证).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回我之前的工资.
可以向劳动监察反映。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11/3 11: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