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租赁房纠纷
已回复2014/10/21 11:34:10
是一套价值在120W左右的承租房。户籍原来有外公(承租人为外公),外婆,大姨,大姨儿子,二姨,三姨和三姨儿子。
后来外公因病去世,外婆由大姨照料,户主一直未更改。外公生前在亲戚面前叮嘱过,房屋留给大姨儿子。但后因找不到遗嘱,
其他人也转口不承认,因此也作罢。该房屋现实际居住为:外婆,大姨。
那么我这边的想咨询的是:
1、若大姨想成为承租人,是否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无法变更户主?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变更呢?
2、户口中所有人是否都享有均等的居住权?
3、发生矛盾,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能否申请将房屋变卖?份额该如何分配?是否可以由一方支付金额与他人?若外婆去世,份额又该如何分配?
4、若之后拆迁,三姨和三姨儿子享受过政府拆迁(及阳光政策),大姨享受过企业福利分房,大姨、大姨儿子和三姨、三姨儿子是否还能享受拆迁福利?是否能通过法院进行分配?
较复杂,可以电话咨询我们。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11/3 11: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