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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刑复核阶段概述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改造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 24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办理死刑复核案件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因此,相较于长期以来法院主导下的、封闭式的书面审查程序,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在制度层面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即,在现有书面审查的基础上,为检察机关、辩护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提供了一定的制度平台。
二、死刑复核阶段常见问题
1、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则完善的作用?
为执行新刑事诉讼法而制定的司法解释能否将辩护律师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落到实处,将直接影响到死刑复核程序诉讼化改造的实现程度。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不仅有助于保证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防止错杀,而且,还将有助于正确贯彻减少死刑、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保证死刑适用的公平性。
2、死刑复核阶段,还有请律师的必要吗?
在许多案件中,如果没有律师参与的话,获得听证的权利也不会给被告带来什么实际的益处。即使是一个十分聪明,而且受过教育的普通人,对于法律也知之甚少,有时甚至一窍不通。如果被指控,一般情况下他都无法判断该项指控对他究竟意味着什么。……即使情况对他十分有利,他也缺乏足够的技巧和知识去准备他的辩护。他需要在每一个指控他的诉讼环节都能得到律师的指点。如果无法得到律师的帮助,即使他是无辜的,也将面临被定罪的风险,因为他并不知道如何证明他的无辜。
3、到了这最后阶段,对于“命悬一线”的亲友,究竟“管”还是 “不管”?
面对不愿意接受的(死刑)终审判决结果,面对经历了漫长法律程序(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煎熬后的残酷现实,在这最后的阶段,律师,还请不请?需要重点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到了这个阶段,还有希望吗?
只要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案件的“不核准率”不是0%,就有希望!
二是,在这个阶段,律师还有多大用?
有多大用?这要从取得“不核准”的“免死牌”的充分必要条件来分析:
从客观方面,以“外力”推动“纠偏”,实属必要。
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取得“免死牌”,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发现并认定,其与省(直辖市)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在“政策”的把握或法律的适用上,不仅存在“偏差”,而且存在很大的“偏差”,并且,其程度已经达到应当“纠偏”的必要;
二是,对于“偏差”,首先是承办法官能够自觉地发现;其次是法官们及领导们(系指包括但不限于承办法官、审判长、庭负责人、院负责人及其他负责审查、审核、审批的各层级相关法官们及领导们)能够一致地认定“纠偏”确有必要;第三是有“勇气”主动地通过一系列复杂、繁琐甚至是艰难的程序,积极地实现“偏差”的校验……
三是,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完全做到,对每一个案件都十分精细地,哪怕“十全十美”地把握着法律天平的平衡。
但矛盾的现实,导致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难度相当大。
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具体到每一个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对于当事人,对于家人,无疑是“天大的事”。但,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的是全国死刑案件的复核工作。但每一个具体的案件,即便是死刑案件,如果站在全中国的高度和视角来看,它被缩小的比例可想而知。在这当中,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不一定是“最小”的案件,但肯定不是“最大”案件。
典型的案例是“吴英案”。吴英案能够成为国家领导人关注的案件,能够成为“两会”讨论的案件,最终成为“国内的大案”,是聚合的多种因素,在适当的时间点,共同发挥了作用的结果。像吴英这般“幸运”的,实属罕见。
另一方面,是指导原则与之相左。法院业绩的考核指标不以“不核准率”高为标准。相反,各省(直辖市)高级法院是以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率”如何高或是100%作为业绩炫耀的。
在主观方面,在“生死攸关”的关口伸出援手,情理使然。
我们的亲人身处绝境,需要帮助,哪怕只是心灵的一丝慰藉。
人命关天。财产可以失而复得,但人的生命只此一次。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这个亲人,只有一个,是独一无二的。特别是,如果他(她)是父亲(母亲),“养育之恩似海深”;如果他(她)是儿女,“舐犊情深”;如果他(她)是兄弟姊妹,“情同手足”。
这是最后的关头。岂可“袖手旁观”?
三、辩护邦律师团可以为您做点什么?
我们会站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做以下工作:
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对相应的司法文书,证据判断、事实认定提出专业辩护人意见,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